風險警示——自覺抵制非法薦股
《證券法》規定,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,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。市場中一些未經核準、沒有資質的機構、人員為牟利,在微信、抖音、微博、股吧等網絡平臺,以“分享炒股技巧”“鎖定牛股”“推薦黑馬股”等吸引眼球,利用“高手指導”“大佬看盤”“名家談股”等名目,宣傳誘導投資者充值購買“金幣”“鮮花”等平臺虛擬幣或禮品,通過“直播訂閱”“收費文章”“付費問答”等各種項目讓投資者持續繳費,實施非法薦股。部分不法機構和人員還在非法薦股中,實施編造、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,“殺豬盤”詐騙,操縱市場等違法活動。
投資者要注意識別機構和人員資質,不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合作,避免利益損失。